今天從圖書館借到一本書:「攝影眼-David duChemin著」

書裡頭寫的一段「拍攝令你感動的景象...在你的攝影之中,你才是中心,相機只不過是用來表現的工具,除此之外、別無他用。令人讚嘆的作品來自於拍攝你的觀點表現出來的方式拍攝,這些觀點將會以影像的形式來呈現。...它要表現出「我到過現場、而這是我所見、所感覺的樣子」這層意義。...攝影不是在賣弄感動,而是要創作出真正令人關注、產生共鳴的作品。」

他寫的真的很棒! 攝影若以這個為主軸出發點來創作,應該是最容易下手去練習的;每次按下快門都是以這種心情來Click,要出現好作品並不難啊!

收到朱月可愛的小禮物超開心的,謝謝妳 美麗的姐姐。

 

Photo's Story~

在竹田驛園玩溜溜時,我吹泡泡想要練習拍攝和讓小朋友玩的,所以這張也是快門按得超快的,因為風帶著它們跑得有點快。回家再後製亂亂試,讓我試成這個樣。有沒有像在水底裡呼吸?! XD 後製也是另一種創作...感覺很棒!

以下是我在後製這張照片之後寫下的一段話,雖然災難已經造成,傷心是應該的,但如何不讓自己一直卡在那樣的情緒中,是自己應該要做到的。 

 

深呼吸,
享受一陣陣的微風,
再看看四周,
有什麼我們可以做到的,
然後就去做。
別凍住在那兒了,
GO AHEAD...

你將發現這世界仍然在前進中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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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onnie Mam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