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午放學回家寫作業時,心情不是很好的E說:「麻咪,我可以晚上再寫字嗎?」

M:「好!」

E:「那我們可以做皇冠了嗎?」(已經是累到想睡覺的樣子)

M:「可以呀!」「不過這樣子我們就沒有午睡了,因為做這個有些久,而且我們要洗澡。⋯」

E:「但是我想睡覺啊!」「好啦!我寫作業就是了。」(生氣)

(麻咪我覺得這樣子的對答有些怪怪的,是不是聽不懂我說的順序?)

於是我M說:「來,我們把要做的事寫下來。然後再來決定順序。」

(隨手找個可以寫下來的)

「第一個,寫作業。第二個,是做皇冠。第三個,⋯」

E:「我來寫順序。」(變得超有興趣,拿著筆要寫)

M:「好。」「那我們來看看要先做什麼?」「如果先做xxx,那另一個xxx。我們可能就不行做了。因為這樣子明天早上起不了床,就去不了學校。」

(深深覺得學校給學生的動力很有價值。)

所以照片裡頭的紅色數字和一個叉叉,都是Elaine自己決定的,她正在執行著。

(沒錯!她自己決定不看電視。這對她來說很簡單似的。)

當媽的領悟:爭執問題的狀況中,大部分隱藏一個需要被看清楚的地方,那地方通常是各自雙方誤解的所在處。看清楚了,就知道怎麼去做。還有,沒有什麼事是絕對很壞和非常好的,只有幫助最大的才會被選擇。Done!

後來我們再把剛剛溝通好的字條,重新在謄寫一遍在白板磁鐵上。紅色勾勾也是Elaine寫上的。

 

#20140423

28° Hazy

萬巒鄉, 台灣, 台灣

 

再獻上一段話給大家,是我最近讀書讀到的:

個人最理想的狀態就是完全自我決定。

這種自決可能會因教育和環境而有所改變和調整,但只要個人沒有偏差錯亂,他就擁有自決定。

只要他對自己的行為能自決,就能在環境所容許的限度下,成功地調整自己。

在那個環境中,他會比偏差錯亂時更有力量、有成果,也更快樂。

-[戴尼提 原始理論] L.羅恩 賀伯特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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